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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学人员是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
(2)留学人员股东共持有企业50%以上股权;
(3)企业注册资金中现金部分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4)企业必须取得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5)鼓励拥有自主研发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留学人员企业入驻创业园;
(6)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
(7)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北京市的产业发展方向;项目产权明晰,已有实际研发或生产行为,产品市场及产业化前景好,耗能低,无环境污染。
(8)应提供证明留学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和申办项目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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